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管理部门对企业提交材料的齐全性、有效性进行审查。企业提交备案材料齐全、有效的,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,符合*二条中2的要求的,准予备案;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备案,并填写“企业产品标准不予备案告知书”送达申请人,同时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请材料退回企业。 4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有效期3年。企业应在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,重新办理备案手续。逾期未办理的,前次备案注销。 5、企业产品标准应定期复审,复审周期不**过三年。复审后应提出继续有效、修订或废止的明确结论。 (1)经复审修订的,修订后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,具体要求同*二条; (2)经复审废止的,应填写“企业产品标准继续有效(废止)通知单”,在废止三十日内报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机关,备案机关对废止标准进行注销登记; (3)经复审确认的,确认后三十日内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,申报材料同*二条中的2的要求,同时填写“企业产品标准继续有效(废止)通知单” 详询:钱晓晓 (微信同号) QQ: